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教务部工作安排,经学院复核,以下3名辅修专业学生均符合本院辅修专业的相关要求。
现将拟接收辅修专业学生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1日至6月1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商学院反映。
拟录取辅修专业学生,若要撤销辅修专业申请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和拟申请学院同时提出撤销申请,并需于6月13日下午17:00前将《撤销辅修专业申请书》(附件2)纸质盖章签字原件提交至商学院D3-151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D3-1515刘老师,电话:0755-23256610,邮箱:liuying@sztu.edu.cn 。
商学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