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更好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深技大发〔2023〕113号)、《深圳技术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技大发〔2023〕111号)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及先进个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商学院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资格
(一)我院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且所参评年度内在校学习、未办理过休学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同学回原专业参加评选)。
(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所评选学年度所有课程及格,无挂科记录(特殊贡献类除外);
5.所评选学年度原则上体测成绩及格;
6.所评选学年度和评选期间没有受到学校行政、党、团处分。
二、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Holger Haldenwang
成员:李杰、程云、江清云、林芳莹、陈昊、陈乐勤、杨秋琳、刘刚、刘义姣、徐欣、崔頔、郭瑾、孙舒云、汤凡力、钟亦琦、王周玮、陈香凌。
学生代表:秦祥博、楼黄宝怡、茹佳颖、郭佳燕、刘美珍、张磊,实行参评人员回避制。
三、个人奖学金体系构成及名额分配
(一)单项先进个人奖
1.工匠之星
2.研究与创新奖
3.文体优等生
4.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
5.优秀学生干部
6.特殊贡献奖(不设比例)
(二)综合先进个人奖
1.校长奖
2.校长特别奖
注:综合先进个人奖于单项先进个人奖评选结束之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奖学金标准
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校长奖奖金20000元,校长特别奖奖金50000元。特殊贡献奖奖金4000元。
(四)学院名额分配
学院名额分配见表1。
表1 学院名额分配
荣誉 称号 |
工匠 一等 |
工匠 二等 |
工匠 三等 |
文体 三等 |
优干 一等 |
优干 二等 |
优干 三等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三等 |
共计 |
人数 |
7 |
20 |
40 |
13 |
3 |
10 |
13 |
13 |
119 |
注:优干单列2%(全校),名额不分配到学院,由校级学生组织评选,详见《深圳技术大学2023-2024学年度先进个人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评定标准
(一)工匠之星
用于奖励动手能力强、具有工匠精神,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以所评选学年度内实践成果、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进行评选。在综合评价中,实践成果占比50%,学业成绩占比50%,综合评价高者优先。
1.实践成果评价标准参照《商学院课外实践成果评定参考标准》;竞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的认定参照《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竞赛清单(2022-2023学年)》执行;平均学分绩点根据评选时施行的《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计算。
2.项目成果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封面,学生参与信息;获奖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其他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以及社会实践报告。
3.实践成果中,如以团队负责人身份获奖,按照最高加分计算,如以团队成员身份获奖,按照最高加分一半计算(如:获国家级一等奖,团队负责人获得30分、团队成员获得15分)。
4.评审期间,评选小组将视情况组织开展一等奖线下答辩。
(二)研究与创新奖
参考《深圳技术大学“研究与创新奖”评选细则》执行。竞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的认定参照《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竞赛清单(2022-2023学年)》执行。团队奖项需填写团队成员信息表,由团体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请。
(三)文体优等生参考《深圳技术大学“文体优等生”评选细则》执行。
经专家评审认定后,获国家级奖项可申请文体优等生一等奖、获省级奖项可申请文体优等生二等奖,一二等奖无名额限制;文体优等生三等奖加分明细见表2,团队奖项需填写团队成员信息表。
表2 文体优等生三等奖获奖加分明细
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市级 |
+20 |
+18 |
+16 |
+14 |
区级/校级 |
+14 |
+12 |
+10 |
+8 |
院级 |
+8 |
+6 |
+4 |
+2 |
注:如未获奖,代表我院积极参与校内文体类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每次可加1分,未列入的其它项目,加分计算由学院评选小组确定。
(四)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
参考《深圳技术大学“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评选细则》执行。
(五)优秀学生干部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各类学生组织,并担任一定的职务,在担任职务期间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表现突出的同学。以所担任的职务工作绩效为依据进行评选,评选基本条件为:
1.满足学校评审要求;
2.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参选人员为各班班委、学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朋辈导师等;
3.参评成员2023-2024学年不可有挂科记录。
4.校内获奖需提供材料证明或有指导老师证明,校外获奖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5.学生在本评选学年度内担任相关职务至少一学期以上(无故离任或被免职者不得参评),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取得一定工作成效,表现突出。
6.在学校评选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包括青年大学习、党史学习、思政教育)等因素来进行评定。
7.加分明细见表3(其中获奖加分仅限以学生干部身份获得奖项),未列入的其他项目,加分计算由学院评选小组确定,评审过程中将视情况组织开展一等奖线下答辩。
表3 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加分明细
加分项 |
分值 |
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
+25 |
获院级奖励 |
+15 |
组织院级活动(附策划案封面,需主席团成员签字确认) |
+10/次 |
组织班级活动(附策划案封面,需班长签字确认) |
+6/次 |
智慧团建班级缴纳团费100% |
+6 |
智慧团建录入各项专题学习 |
+2 |
积极协助学院老师组织、参与重要工作等其他情形(需老师签字确认) |
+5/次 |
(六)特殊贡献奖
主要表彰参军服役期满返校继续修读学业且表现优异,或为国防事业做出其他突出贡献;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学生。
五、先进个人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安排
(一)10月23日9:00-10月28日17: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s://stu.sztu.edu.cn/),选择流程大厅,进行相应的奖学金申请。
(二)10月30日17:00前,学生从系统中导出纸质版申请表(双面打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中德楼1304办公室王老师处(一个奖项一张申请表一份申请材料),逾期不候。
(三)11月19日前,学院评定小组完成先进个人奖学金评审并公示初评获奖名单(3个工作日)。
(四)11月22日前,学院辅导员进入系统完成审批。
(五)11月22日前,学院汇总相关资料报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六、先进班集体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统筹安排,我院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可参评班级数为23个,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为6个,先进班集体评定工作参照《深圳技术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深技大发〔2023〕111号)开展评选。具体评定工作流程如下:
(一)10月23日-10月28日17:00前,学生班集体填写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中德楼1304办公室王老师处。
(二)11月11日前,学院完成审批、初评,并公示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11月14日17:00前,学院汇总材料报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奖学金参评周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参评学生提供的各项奖励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所注时间均需在该时间范围。
(二)先进个人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以最高一项计发。
(三)学生提交申请材料需签署承诺书,承诺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四)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咨询王老师,办公地址:中德楼1304,联系邮箱:wangzhouwei@sztu.edu.cn。
商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对本细则未尽事宜具有解释权。
商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