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商学院2019-2020学年
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评选资格
(一)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同学回原专业参加评选)。
(二)符合《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奖学金评选条件。
(三)评选学年度内所有课程必须及格。
(四)遵守校规校纪,未受纪律处分。
二、评定工作机构
组 长:Holger Haldenwang
副组长:丁卓琪、汤凡力
成员:王化、王云霞、陈倩、程云
班委代表:谭海怡(19级设计经济1班)、吴苧攸(19级设计经济1班)、周凌宇(19级设计经济1班)、李佳馨(19级设计经济1班)、韩锦童(19级设计经济1班)、陈焕洲(19级设计经济1班)、刘书毓(19级设计经济1班),实行参评人员回避制。
学生群众:蔡志涛(19级设计经济1班)
学生群众通过自我推荐、班级推荐和老师推荐三种方式选出,要求非院学生党组织、院团委、院学生会,或班级学生干部,学院将评选名单提前公布到学院公文通以及相关网站。由相关负责人通知班里的同学查看名单,如有疑问可以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三、奖学金体系构成及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全校2人,8000元/人)
(二)学校奖学金
1.工匠之星(3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人)
2.研究与创新奖(不设比例)
3.文体优等生(三等1人,1000元/人)
4.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三等1人,1000元/人)
5.优秀学生干部(1人,三等1000元/人)
6.特殊贡献奖(不设比例)
(三)综合先进个人奖
1.校长奖(20000元/人)
2.校长特别奖(50000元/人)
(四)学院名额分配
学院名额分配见表1。
表1 学院名额分配
年级 |
工匠二等 |
工匠三等 |
文体三等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三等 |
优干三等 |
19级 |
1 |
2 |
1 |
1 |
1 |
注:优干(单列)2%,名额不分配到学院,由学校统一评选。未尽事宜,详见《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奖学金奖项设置及获奖比例》,名额分配按照年级人数比例确定。
四、评定标准
(一)工匠之星
用于奖励动手能力强、具有工匠精神,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以所评选学年度内实践成果、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进行评选。在综合评价中,学业成绩占比50%,实践成果占比50%,综合评价高者优先。
1. 平均学分绩点根据评选时施行的《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计算。
2. 实践成果由三部分组成:获奖证书占比70%、项目实践占比20%、其它实践占比10%,详见表2。
3. 项目成果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封面,学生参与表;获奖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其他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以及社会实践报告。
表2 实践成果项目比重表
项目获奖证书70% |
项目实践20% |
其它实践10% |
国家级 |
100% |
主持国家级项目 |
100% |
包含但不局限于企业实训、社会实践,各类获奖证书、四/六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
参与国家级项目 |
20% |
省级 |
50% |
主持省级项目 |
50% |
参与省级项目 |
10% |
市级 |
20% |
主持市级项目 |
20% |
参与市级项目 |
4% |
校级 |
10% |
主持校级项目 |
10% |
参与校级项目 |
2% |
院级 |
5% |
主持院级项目 |
5% |
参与院级项目 |
1% |
(二)研究与创新奖
参考《深圳技术大学“研究与创新奖”评选细则(试行)》执行。
(三)文体优等生
参考《深圳技术大学“文体优等生”评选细则(试行)》执行,加分细则见表3。
表3 文体优等生获奖加分明细
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国家级 |
+6 |
+5 |
+4 |
+4 |
省级 |
+4 |
+3 |
+2 |
+2 |
市级/校级 |
+2 |
+1.5 |
+1 |
+1 |
(四)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
参考《深圳技术大学“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评选细则(试行)》执行。
(五)优秀学生干部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各类学生组织,并担任一定的职务,在担任一定职务期间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表现突出。以所担任的学生组织职务工作绩效为依据进行评选,评选基本条件为:学生在评选学年度内担任相关职务至少一学期以上(无故离任或被免职者不得参评),成绩绩点在2.5以上。
1.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级别,符合申请参评条件的学生干部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学校公文通公布的网站上进行的申请。
2.身兼班级干部与学院其它学生组织干部的学生如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建议选择其中一项作为主要申请依据,以方便奖学金评选小组进行评选。
3.加分细则见表4。
表4 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加分明细
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国家级 |
+6 |
+5 |
+4 |
+4 |
省级 |
+4 |
+3 |
+2 |
+2 |
市级/校级 |
+2 |
+1.5 |
+1 |
+1 |
(六)特殊贡献奖
参考《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执行。
五、评选说明
(一)本次参评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二)评定流程按深圳技术大学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于2020年9月23日发布的公文通“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执行。
(三)学院将在商学院网站公示初评结果,公示期内接受复议审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将提交学校,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申报奖学金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奖学金评选期间,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公示通知结束时间内通过电或邮件进行咨询。
电话:0755-23256611
邮件:tangfanli@sztu.edu.cn
(六)本评定细则公示期为2020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30日,共5天。
(七)商学院对本细则未尽事宜享有解释权。
附件:商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课外实践成绩认定细则
深圳技术大学
商学院
2020年9月25日